(原)蔡铭超智用“通知”拒付佳士得兽首拍款 图

文化遗产   2009-03-03 16:59   阅读132   评论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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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铭超智用“通知”拒付佳士得兽首拍款 图 - 飞过红尘 - 飞过红尘蔡铭超智用“通知”拒付佳士得兽首拍款 图 - 飞过红尘 - 飞过红尘

蔡铭超其人:

    中华抢救流失海外文物专项基金收藏顾问、厦门心和艺术公司总经理。其做服装生意起家,在国际上享有一定声誉的收藏家。据悉,蔡铭超曾在2006年10月7日的香港苏富比“佛华普照——重要明初鎏金铜佛”专场拍卖会上,以1.166亿港元的价格拍下绝世铜佛——明永乐释迦牟尼坐像,结束了铜佛在海外飘零多年的历史。

为何买兽首?

    “我是一个中国收藏家,也是国宝工程收藏顾问,愿意尽个人的力量抢救流失海外文物。在得知圆明园鼠首和兔首要被拍卖后,我觉得我必须站出来。我有这个机会,我也有这个能力。 ”

为何不付款:

  2月25日蔡铭超在法国巴黎佳士得拍卖会上以3149.12万欧元竞得圆明园鼠首和兔首。相关人士透露,拍卖会当天,蔡铭超与拍卖行进行了委托,“当时的本意是看一下拍卖现场的情况。如果撤拍或流拍,我们就不参与了;如果是进入了正常的拍卖程序,我们就会进一步关注。”

   随着现场拍卖师报价从900万、1000万、1100万欧元一直身至1350万欧元,蔡铭超最终出手,并分别以1400万欧元的价格拍下兔首、鼠首。“在现场拍卖师报价不断攀升的情况下,蔡铭超是在不得已的情况下参与了竞拍。”

 

   对此次“拍而不买”,昨日深夜,蔡铭超通过中华抢救流失海外文物专项基金表示,自己注意到2月26日国家文物局发出的《关于审核佳士得拍卖行申报进出境的文物相关事宜的通知》,“通知明确指出,佳士得拍卖行在法国巴黎拍卖的鼠首和兔首铜像是从圆明园非法流失的。佳士得在我国申报进出境的文物,均应提供合法来源证明,如果不能提供这个证明或证明文件不全,将无法办理文物进出境审核手续。”

    蔡铭超表示,自己还注意到《通知》规定,文物部门如发现佳士得申报的进出境文物可能是被盗、走私文物的,应立即向国家文物局和公安、海关部门报告。“作为一个中国人,我必须遵守中国政府的规定,相信我和中国其他收藏家今后都会这样办。如果这两件拍品无法入境,我自然不能付款。”

 

国人之智慧:

     蔡铭超在竞拍之前多次到北京沟通,一改往常低调独行的秉性,有猜测说他与国家文物局“演双簧”,虽然国家文物局否认,说是其个人行为,承担个人责任,我想这事没人能拨开云雾。2月25日蔡铭超在法国巴黎佳士得拍卖会上以3149.12万欧元竞得圆明园鼠首和兔首。《通知》2月26日发出,3月2日,蔡明超在北京记者会表示:“作为一个中国人,在这种时刻都应该站出来,发出我们的声音。但是,这个款我不能付。”日期之自然,方显东方智慧,高!

 

违约担责任?

      据说其凭护照信息、资产证明及长期合作的信誉担保,并未付保证金。那么他将承担信誉缺失,进入国际收藏界的“黑名单”,另一种可能交了几十万保证金,那么就失去了。同时,可能承担法律责任,结果可能执行不了。因为,圆明园兽首,中国的《通知》和法国的法规发生冲突,互不认同。法国无法到中国执法。

 

参考网络信息辑稿:飞过红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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